学院各班: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进一步推动公司青年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长才干、磨炼技能,校团委将组织2024年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对象
全院在校生
三、活动形式
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分为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两部分,团队实践可申报校级实践团队和院级实践团队,其中校级社会实践团队为40支(其中9支“暖阳计划”队伍为校团委、院团委统一组织,其余31支队伍由各院部推荐后统一选拔确定),院级实践团队根据公司实际申报情况确定。
四、活动内容
2024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围绕理论普及宣讲、服务科技强国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成就观察、民族团结实践、流域综合治理调研、助力共同缔造、专业实践调研等方面开展。
1.理论普及宣讲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生走进基层、边远地区、社区、农村、军营等,精心策划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明确我国、我省未来发展方向和具体规划,更加信心满怀地紧跟党走,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团结奋斗。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联系起来,努力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
2.科技强国逐梦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有关论述,结合我省“三高地两基地”建设整体要求,鼓励青年师生深入科技部门、科研机构、高新企业开展调研、访谈实践等,在实践中坚定科技强国、科技报国的理想信念。聚焦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结合“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与创业计划竞赛等赛事,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实践。实施“暑期万名大学生进千村入万户行动”,深入乡村农户、田间地头、社区企业等开展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宣传。
3.乡村振兴促进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引领学生将课堂学习与乡村实践紧密结合,脚踏实地,自找苦吃,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积极参与“强县工程”与乡村振兴建设,开展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项目,推动城乡协调发展、融合进步。
4.发展成就观察团。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脱贫攻坚重大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学生在国情考察、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学习体验、志愿服务中了解国情社情省情民情,引导学生深刻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坚定紧跟党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决心。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继续组织学生广泛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引导学生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5.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相关精神要求,组织西藏籍、新疆籍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学生通过实地调研和观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呈现的新气象,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新变化,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6.流域综合治理调研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学习领会国家“十四五”规划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及我省“生态立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凝聚我省青年学生服务、参与流域综合治理的青春力量。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及环保类学生社团,围绕环境及资源保护、水环境改善、自然灾害预防等,开展科普知识宣讲、调查研究等活动,服务流域综合治理,促进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7.共同缔造青年助力团。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相关部署,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城乡社区,掌握密切联系群众方法,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广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把握暑期这一重要时间节点,继续深入推进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推动校地共建、资源共享。
8.专业实践调研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当代大学生不仅要学好专业,更要将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家乡。学生围绕所学专业,在暑期深入农村、行业、企业和市场开展相关的调研活动,如金融赋能产业发展、财政支农、农产品国际贸易等。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增强感性认识,培养、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活动申请
本年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全部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团队和个人申报都需在网上填报信息(“暖阳计划”也需要在网上填报信息),申报校级、院级重点团队需同步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具体填报方式详见附件(社会实践网上填报指南)
注意事项:
1.校级实践团队经答辩通过后由校团委给予每支队伍3000元经费支持。
2.院级实践团队经答辩通过后由公司给予每支队伍1500元经费支持。
学生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结束后,需同步在学工系统内上传有关实践成果或用人单位盖章版《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作为支撑材料。
六、有关要求
1.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班要高度重视,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周密部署,加强统筹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要结合“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强化社会实践的组织工作。要按照“确保让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活动”的目标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合理确定团队规模,积极整合资源,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加强指导,提升质效。公司及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专任教师等)要加强对学生团队的引导和指导,指导学生研究真问题、真研究问题,切实提高学生调查研究能力和调研报告质量。要着眼实践目标成效、安全风险防范等进行针对性部署或开展专项培训。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强化政策供给和资源保障,做好精细化管理,力戒摆拍走秀、走马观花。
3.做好宣传,凝练总结。公司要积极建设媒体宣传矩阵,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做好活动总结、典型宣传、研讨交流等工作,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工作路径。学生团队需在社会实践调研成果基础上形成相关作品,及时向学院团委提交,并推荐至校团委“我的返家乡实践故事征集”“2024年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实践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等系列线上活动中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另各团队要积极向教育厅思政网、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平台等网站投稿,参加中青报,团省委等发布的社会实践展示评比活动,不断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并做好典型案例的选树工作。
4.防范风险,守牢底线。各团队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自觉遵纪守法,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等各类风险。在社会实践前,公司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及培训活动,并组织学生签订《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家长告知书》(手写签字,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前拍照发送给院部留存,开学后再提交纸质版),确保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5.明确责任,确保成效。学院成立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工作的副经理、党总支副书记作为组长,团委书记、辅导员等为小组成员,具体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院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或专任教师)作为团队指导老师要全程跟踪、指导和管理团队的实践活动,实行线上线下指导,特别是实践过程中的学生安全问题。
6.选树典型,扩大影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参加社会实践的个人和团队需根据《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大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要求提交相关实践报告及调研报告等,校、院两级团委将根据文件相关规定进行优秀实践团队、先进实践个人、优秀调研报告等的评比表彰等工作。
7.人员配备,保障实践。团队实践,每个团队成员不低于6人,一次社会实践原则上不能低于7天。每个团队至少有一位本院教师(辅导员、专任教师或班主任)担任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负责实践指导工作。
七、时间安排
1.项目筹备阶段:(5月初——6月20日)
学院(部)组织学生在系统填报社会实践申请,申报校级、院级重点团队的需在5月24日前同步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于辅导员处,院团委统一审核并推荐。
2.项目实施阶段(7月8日——8月31日)
获得立项的实践团队和个人要根据实践内容和方案以及实践地的实际需求,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实践活动。
3.总结表彰阶段(9月1日——10月20日)
活动结束后,各实践团队和个人要认真总结实践成效和经验,并将总结材料报学院团委审核、评选。学院团委在认真做好院级评比表彰工作的基础上,推荐参加校级总结评比。校团委从校级评选结果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及国家级的评选。
八、报名及组织工作
1.学院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王东苑13476136109
2.请申报团队实践的负责人加入下方QQ群。
附件:
1.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
2.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3.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家长告知书
4.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模板
5.社会实践网上平台操作指南(待团省委出通知后下发)
6.优秀指导老师申报条件及申报表
7.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考核办法及申报表
8.实习介绍信模板(有需要的同学自取盖章使用)
9.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22cc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